,接到报警后,消防救援人员敏捷出动赶赴现场补救火灾,在补救过程中,消防救援人员却
后经消防部分查询,该小区物业公司因一期消防主管道破损漏水修理,将管道阀门封闭,导致该小区1至7号楼消防管网无水,该物业公司未对以上事项向业主公告,也未在修建入口处等明显方位设置公告牌。
该物业公司的行为不符合《修建消防设施的保护办理》GB25201-2010第8.3条之规则,违反了《高层民用修建消防安全办理规则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则。
依据《高层民用修建消防安全办理规则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则,消防部分决议给予该物业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。